1、为确保学生权利并保障学校有效教学管理,监护人同意当我校发现学员/ 家长/ 监护人有身体/ 精神上的不适或患有传染病,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及教室。
2、本单位销售活动附赠送时,监护人及学生认可获赠课程不属于正常销售的课程,获赠课程不可再赠予、转让。学生未上完课时退费时,已上的赠课课时按正价课标准计算消耗课时金额,退费金额=实收学费-已耗课时费-已耗赠课课时费。退费后,获赠和折扣优惠课程自动作废,具体由我单位负责解释。监护人及学生同意获赠课程将在我校排课进度内完成,逾时作废。
3、为了保障客户的利益,本单位郑重告知∶
①本单位收款使用公司账户、POS 机、对公账户二维码收款,所有员工不得向客户私自收款,客户私自转款给员工个人行为不受公司认可,造成不良后果,客户自行承担。
②本单位员工向客户出具的文件、收据、发票以及其他涉及金额的资料,均须加盖我单位的印章方为有效,其他形式均不能代表单位行为。
③本单位遵循教学规律,拒绝虚假宣传,追求高效课堂,拒绝承诺;
④本单位员工在本表中添加任何补充条款、须在添加内容处加盖本单位公章,否则无效;
⑤本表一式三份,请监护人(家长)确认本表三份内容一致后再签字。一旦对本表内容发生争议,以我单位留存文本为准。
⑥相关校规和签约协议已清楚告之家长和同学,家长和同学确认完全清楚理解和认可。
⑦须遵守我校教学秩序与各项安全制度,否则后果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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